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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医药报基层在线 北京:200家医院将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7月 1日起,呼和浩特上调城乡居民基层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至 1200 元 新疆启动“银龄健康 从心启航”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一张“地图”让癫痫患者“少走弯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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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 1日起,呼和浩特上调城乡居民基层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至 1200 元

近日,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, 为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,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,促进分级诊疗,呼和浩特市出台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利好政策,自7月1日起,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原标准上调至 1200元。

此次政策调整,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资源配置,让参保居民在基层就医时能够享受更高额度的医疗费用报销,减轻群众医疗负担。 同时,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、合理使用,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强化监管力度, 健全智能监管知识库、规则库,针对异常结算数据及时预警,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。

据悉, 为保障医保政策落地见效,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明确,各级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,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 严格遵循基本医疗保险“三个目录”,杜绝过度诊疗、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,确保医保基金使用规范高效,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刘洋

编辑:超级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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